摘要:說起清朝的地方官制,各種稱謂令人眼花繚亂,制台、撫台、藩台、臬台……,看的人一頭霧水,只能說清朝地方官制實在太複雜了。
說起清朝的地方官制,各種稱謂令人眼花繚亂,制台、撫台、藩台、臬台……,看的人一頭霧水,只能說清朝地方官制實在太複雜了。
在清朝的各級地方官員中,總督是級別最高的。清朝總共設有十一大總督,除了負責將江南地區的錢糧轉運到北方的漕運總督,負責黃河、淮河以及運河治理的河道總督,其餘九大總督分別是:東三省總督、直隸總督、兩江總督、湖廣總督、兩廣總督、閩浙總督、陝甘總督、四川總督、雲貴總督,從這些官職名稱就可以看出,總督就是負責一省或者幾省的地方大員,是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。
總督通常是正二品,如果有兵部尚書銜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銜,就是從一品;如果有大學士銜,那就是正一品了。之所以要加這些頭銜,就是授予總督有節制當地軍隊和監察當地官員的權力。也正因為有了這個節制軍隊和官員的權力,所以總督就被尊稱為「制台」。
在中國古代,建築的名稱通常會被用來作為尊稱,尤其是高大巍峨的建築,用來表示地位尊崇,如陛下、殿下、閣下等,「台」也是如此。例如「台甫」就是對姓名的禮貌說法。「某台」就是對有一定級別官員的尊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