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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蘇文瑾,今年60歲,老伴63歲,我們都退休閒賦在家。
獨生女今年26歲,在市博物館工作,有個談了2年的男友。
女兒男友是市裡一家企業里的技術人員,收入還可以,福利待遇也不錯。
初見女兒男友覺得是個「潛力股」,來往幾次,我和老伴發現他不實在。
他跟我們說父母退休金少,家裡還有個讀高中的弟弟,所以他要努力打拚生活。
背後跟我女兒說,現在年輕人結婚不要彩禮,也不辦婚宴,兩個人出去遊玩就好。
女兒對這個男孩子十分好,一是男孩子外型很陽光,說話很溫和,對女兒的確很好;
二是我女兒從小對金錢沒啥概念,覺得結婚就是我和老伴這樣的日子。
女兒回來跟我們說結婚不要彩禮,不要婚宴,我和老伴給她講彩禮的意義。
她跟我們吵鬧,說我們借她結婚占別人家的便宜,不是嫁女兒,而是用女兒換錢。
老伴氣得都想給她一耳光,被我攔住,女兒大了,不撞南牆是不會回頭的。
我和老伴一番商議,認為女兒肯定把我們承諾給她80萬嫁妝的事,告訴了她男友。
才會有女兒這樣的任性,老伴也是想了一個晚上,才想到收回給女兒的嫁妝。